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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食堂(含休养员、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日期:2024-10-25   浏览:923次

项目概况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食堂(含休养员、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18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MZC2024-G1-02539-YNTT-0187

2.项目名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食堂(含休养员、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年):530.00

4.最高限价(万元/年):530.00

5.采购需求:1标段:蔬菜、肉类、水果类,预算金额:390.00万元/年2标段:米、油、干货调料类,预算金额:140.00万元/年,其中米、油类为80万元/年,干货调料类为60万元/年。

标段号

标段采购种类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万元/年)

1

蔬菜、肉类、水果类

具体配送数量及类别,以招标人食堂每月采购计划为准,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390.00万元/年

390.00

2

米、油、干货调料类、

具体配送数量及类别,以招标人食堂每月采购计划为准,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1.米、油类预算80万元/年,其中菜籽油单价报价不超过66元/桶(每桶5L)。小町米单价报价不超过129元/袋(每袋25kg),超过限价则按废标处理。

2.干货调料类限价60万元/年,具体产品种类和品质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供应价格不得高于限价价格。

140.00

注:1.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6.交货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方式:按照采购人日常所需计划采购清单数量及要求分批次配送。

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投标人为分公司参与的可提供总公司的;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1标段投标肉类若为屠宰场的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定点屠宰资格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2标段投标米油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 23:59: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具体如下: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

四、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118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3.其他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3号

联系方式:钟老师0871-63582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方式:年琼良、宁玉斌 、陈石平0871-65895558、15198733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年琼良、宁玉斌、陈石平

话:0871-65895558、1519873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