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8-20 浏览:3645次
(项目编号:YDZOH20211170)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谈判,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总务科行政物资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
标段 |
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标段一 |
办公耗材 |
144745.00 |
标段二 |
棉制品 |
266140.00 |
标段三 |
水电五金材料 |
127522.50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3服务期:2021年至2023年。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下供货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入库验收,如遇紧急情况,零星供货时限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
2.5质保期: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项目相应履约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谈判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前台持以下资料获取谈判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委托代理人获取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8月25日14时30分至2021年8月25日15时0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15时0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10(A)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5.4开启时间:2021年8月25日15时00分。
5.5开启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12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5.6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地 址: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58265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程吉鹏 周雯静 蔡慈进
联系电话:(0871)63338509
电子邮箱:277390795@qq.com
开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日 期: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