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14 浏览:4451次
(项目编号:YDZOF20210474)
1.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谈判,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2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预算金额:18万元,1标段56000.00元,2标段124000.00元。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项目相应履约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谈判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前台持以下资料获取谈判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委托代理人获取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4月19日13时30分至2021年4月19日14时0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14时0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09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5.4开启时间:2021年4月19日14时00分。
5.5开启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09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5.6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地 址: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61915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程吉鹏 周雯静
联系电话:(0871)63338509 (0871)63331741转7139
电子邮箱:277390795@qq.com
开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日 期: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