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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0-12-15   浏览:7441次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YNSJ20201104)

1.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已经获得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的批准,对该项目进行谈判,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

2.2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一次性医用口罩

未定

挂耳

3

医用N95口罩

未定

系带

4

安尔碘

未定

100ml

5

消毒凝胶

未定

500ml/

2.3预算金额:50646.54

    2.4本次谈判采购以货品单价为准,最后结算以项目资金为准,本次项目采购防疫货品资金在项目资金内开支。

2.5提供的货品保证生产日期在6个月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物资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生产产品三证,符合国家、省级标准等。

3.5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谈判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2171730分。

5.4谈判时间:202012181430分。

5.5谈判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4号楼2楼科教部会议室。

5.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官网上发布。

7.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址:昆明市穿金路733

联 系 人:张宝洪

联系电话:087165619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