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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体温监测、门禁系统项目

日期:2020-04-13   浏览:8110次

1.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体温监测、门禁系统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体温监测、门禁系统项目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3质保期:三年。

2.4采购内容:

标段

项目名称

名称

数量

单位

A

热成像人体测温智能系统

热成像测温双目枪型

摄像机

1

黑体

1

转接块

1

笔记本电脑

1

安装集成

1

B

体温监测、门禁系统

面部测温

11

面部识别镜像副屏

10

暗装双开门电控锁

10

服务器

1

交换机

2

系统集成

1

2.5交货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项目相应履约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磋商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413日至20204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2OO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2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0416083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416083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4号楼2楼会议室。

5.4开启时间:20204160830分。

5.5开启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4号楼2楼会议室。

5.6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官网(http//www.ynjs.com.cn/)上发布。

7.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址:昆明市穿金路733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619156

期:20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