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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招标计量器检测机构招标文件

日期:2020-04-03   浏览:8882次

 

云 南省 精 神 病 医 院

医院采购计量器检测机构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内容:医院采购计量器检测机构的招标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20200403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编制

202043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项目编号:20200403

致:  (邀请供应商名称)  

我院因工作需要经医院院务会研究决定,须对我院计量器检测机构进行采购。根据国家一些部门的要求,医院使用计量器每年必须进行检测,确保使用安全,现邀请有计量器检测相关证件、资质的供应商参加医院此次谈判活动,特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一、招标内容:医院采购计量器检测机构,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二、谈判地点和时间

1、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内

2、谈判时间:  2020 4 3日至  20204917:30(本谈判文件中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设备科(请带U盘拷贝文件要求)。届时请谈判代表按时参加。

2、谈判时间:  2020 4 109:30

3、地点:医院1号楼二楼医学检验科会议室。

四、其它事宜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所有检测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检测机构中标以电话方式直接通知检测机构。

六、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1-65619734


第二部分  谈判内容与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检测机构均须提供相关资质及政府发放的相关证件、资质。

2、供应商具有相应产品的技术能力及技术支持团队,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

3、谈判报价:本次采购采取二次报价,检测机构均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和各项费用,最终报价包括为完成项目而发生的运输、调试及税务等全部费用。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按以下要求统一编制,并以胶封方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份数要求为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须由商务部分、资质部分二部分组成:

(一)商务部分须由以下部分组成

1、谈判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见附件);

2、谈判保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质量保证书;

5、服务承诺书;

(二)资质部分须由以下部分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检测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机构名称应填写全称。

(二)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五)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检测机构须对本谈判文件中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并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同时准备有关资料,为响应文件提供准确的完整的陈述。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内装响应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三份(12副)。内袋的封口处应有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及机构公章

外袋封皮上同样必须明显地注明“与本次采购相关的所有信息,如检测机构全称、联系人、电话和手机、联系地址等”,并特别明显地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必须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检测机构代表直接送达到指定的递交地点。

六、谈判程序

(一)各检测机构每家3-5分钟陈述时间。所有供应商陈述完成后由评审专家审核各家资质,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单独谈判。

(二)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检测机构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检测机构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2、谈判过程中,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检测机构。

3、谈判中如果检测机构对所投产品有价格变动,将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如无变动将用谈判价格作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三)成交及履行原则

1、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出的成交候选检测机构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检测机构。确定成交检测机构后,结果将以电话方式直接通知。

2、本次采购有效期两年,如果在期间有政府统一集中采购,采购预算低于本次的成交价格以采购预算为准,若采购预算高于本次成交价格的沿用本次成交价格。如果遇到国家发改委进行物价调整,由采购方通知成交供应商再次进行价格协商,如协商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协议)。

4、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项目批次多次出现质量问题或室间质评未能通过,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部分、评标方法与标准

一、评标原则与方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2.评审办法:评定成交的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最后报价最低且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特殊情况的处理:若在最后报价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最终推荐结果由谈判小组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除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一)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成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二)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三)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的,该供应商的谈判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推荐成交原则

1.谈判内容:采购需求、服务、价格等。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承诺及最终报价。

计 量 器 投 标 清 单

供应商名称:                              

序号

计量器名称

报价

备注


最 终 报 价 承 诺 书

以下请按要求填写:

1、计量器(附清单及价格)。

2、售后服务承诺:                                                                

                                                                              

                                                                   

备注其它: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