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4-23 浏览:12005次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NTTCG2019
采 购 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
目 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1 项目编号:YNTTCG2019;
2.2项目范围: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3服务期限:一年。
2.4本项目采购预算:单价预算为2300元/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2018年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4.3获取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4谈判申请人购买竞谈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证件原件前来报名: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谈文件。
5、竞谈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5.3递交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口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谈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6、谈判:
6.1谈判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
6.2谈判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口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采购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
联系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63842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邮政编码:650000
联 系 人:王工、年工
联系电话:0871-6589555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账 号:135615364611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2 |
采购人 |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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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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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 |
||
项目编号 |
YNTTCG2019 |
||
3.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
|
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7.1 |
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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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第五章 项目需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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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其他材料 |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10.1 |
采购预算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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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 |
|
12.4 |
响应文件份数 |
相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光盘刻录或U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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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磋商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 交纳方式:转账支票、汇款、网银支付(不接受现金) 开户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帐 号:135615364611 联系电话:0871-65895558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询价保证金缴纳后无故不参加询价的。 (5)询价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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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公告响应时间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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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同公告响应地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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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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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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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磋商程序和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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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第2.1款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磋商。请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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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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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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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 1.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磋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磋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2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