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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日期:2018-09-13   浏览:11663次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保安服务

招标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保安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云南省精神病医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3号(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内)

   2.2资金来源:医院全额支付保安公司服务费;

   2.3招标范围: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的保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234号楼、教学楼、地下停车场、医院各出入口全天24小时的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室、治安维护、护卫守护、巡逻、突发应急事件、消防日常管理和防火日常检查等安全工作事务;

   2.4服务期限:3年。保安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招标人根据年度的服务质量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不合格,招标人将不再与中标单位续签合同,且不得视为招标人违约,中标单位不得要求对此进行经济补偿。

   2.5服务要求:

     2.5.1保安人员岗位配置20人(含监控室值班人员1人),负责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安保人员实行三班8小时轮班制、监控室值班人员实行两班12小时制);

     2.5.2所有保安人员要求为:初中文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45周岁以下,身高165㎝以上,身体健康男性,详细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

     2.5.3保安执行勤务时,仪容仪表端庄,礼貌用语,着装统一整洁,佩戴保安标志,持有保安人员工作证。(持有消防建筑初级职业证人员优先录用);

     2.5.4保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条例,通过公安机关政审和备案,筛查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的才能使用。

    2.6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及《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4修订)》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条例》的相关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2.7此次招标设一个合同标。

    2.8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班次(每周)

人数

工作说明

1

停车场收费、门卫安全管理

  40小时

 3

1、负责进出医院车辆的收费;2、承担门卫的安全管理工作。

2

1号楼门诊大厅值班

  40小时

 3

1、维护门诊大厅秩序;2处置突发性事件;3、协助门诊部处理躁动病人的就诊及入院。

3

2号楼大厅值班

  40小时

 1

1、维护大厅诊疗秩序;2处置突发性事件;3、协助心理门诊、司法鉴定、残疾鉴定工作。

4

1号楼地下停车场值班

  40小时

 5

1、按泊位指挥车辆有序停放;2、做好安全巡视,维护停车安全;3、协助车主处理临时性事务。

5

全院性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巡逻防范值班

  40小时

 5

1、负责院内安全、交通秩序的巡逻防范;2、重点科室要害部门的巡逻防范;协助其他科室部门处理突发性事件;3、完成院领导和保卫科交办的工作。

6

院前广场车辆停放管理

   40小时

 1

1、负责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2、协助车主处理停车时发生的纠纷事件;3、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7

消防、公共监控室值班

  40小时

 1

1、处置消防监控主机报警信息;2、按管理规定调阅录像信息;3、适时监控公共区域治安情况。

8

保安队长

  40小时

 1

1、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2、抓好保安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以及体能训练;3、完成保安值班排班及考勤;4、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纠纷;5、完成院领导、保卫科交办的指令性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其企业成立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3.4近三年(20151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在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司法机关出具的),有保安公司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具有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保安服务许可证;

   3.7派驻本项目保安人员20人,须持有云南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证,其中具有《建(构)筑消防员证书》的不少于2人;

   3.8投标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不少于2个以上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保安服务业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9投标人未被例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失信被执行热能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与2018914日至2018925日,获取招标文件即其他招标材料;

   4.2其他要求:请投标单位于2018914日至20189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法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经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招标文件并确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为600/份(含电子招标服务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101717: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保卫科(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6.  开标时间

   6.1按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通知为准;

   6.2招标联系人:谢老师,手机:13888229027

注:投标营运商需要先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2018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