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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检验试剂、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日期:2018-05-09   浏览:11272次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编号:2018001

致: (邀请单位名称)

我院因工作需要经医院院务会研究决定,须对我院检验科检验试剂、医用耗材”进行采购。根据医院和政府采购的要求,向符合相关要求的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一、招标内容: 检验试剂、医用耗材 ,详见本谈判文件的目录清单。

二、谈判文件、谈判地点和时间

1、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内

2、谈判时间: 2018 05 15日至 2018 05 18 9:00四天(本谈判文件中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设备科(请带U盘拷贝目录清单等)。届时请谈判代表按时参加。

2、递交时间: 2018 05 14 17:00 之前止。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四、其它事宜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所有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试剂、耗材中标以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供应商。

六、采购人

采购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1-65619734


第二部分 谈判内容与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均须提供所投产品经营授权,试剂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原装合格产品,且所有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在质保期内能免费、快捷地得到相关的售后服务。

产品授权是指: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产品经营授权复印件,或授权书原件。

无论是长期经营授权或临时授权,均需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相应产品的技术能力及技术支持团队,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如检验专业资格证书等)。

3、试剂供货及配送:最短供货配送时间。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谈判文件中注明试剂供货及配送期限。

4、交货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医学检验科和设备科库房。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办理入库手续满三个月时间,且货物已经使用完毕。然后办理相关付款手续。院领导签字付款。

6、投标报价:本次采购采取二次报价,供应商均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和各项费用,最终报价包括为完成项目而发生的运输、调试及税务等全部费用。

7、试剂投标须注明校准液是免费提供还是需要医院购买。

8、试剂、耗材折扣及免费部分应明确加以说明。

9、部分检验试剂科室现有仪器设备等物品不支持使用的,由中标方免费提供相应物品以支持试剂的正常使用。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按以下要求统一编制,并以胶封方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为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须由商务部分、资质部分二部分组成:

(一)商务部分须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见附件);

2、谈判保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质量保证书;

5、服务承诺书;

(二)资质部分须由以下部分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关于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长期授权或临时授权复印件;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如产品彩页)。

4、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

(二)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五)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供应商须对本谈判文件中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并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同时准备有关资料,为投标文件提供准确的完整的陈述。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三份(12副)。内袋的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

外袋封皮上同样必须明显地注明“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如供应商全称、联系人、电话和手机、联系地址等”,并特别明显地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直接送达到指定的递交地点。

六、谈判程序

(一)各供应商每家3-5分钟陈述时间。所有供应商陈述完成后由评标专家审核各家资质,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单独谈判。

(二)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2、谈判过程中,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谈判中如果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有价格变动,将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如无变动将用投标价格作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三)成交及履行原则

1、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结果将以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供应商。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中不按照合同执行的将取消本次中标全部项目,并且2年内停止对其进行采购。

3、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两年,如果在期间有政府统一采购集中招标,中标价格低于本次报价的跟中标价格,高于本次报价的沿用本次报价。如果遇到国家发改委进行物价调整,由甲方通知乙方再次进行价格协商,如协商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协议)。

4、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项目批次多次出现质量问题或室间质评未能通过,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部分、评标方法与标准

一、评标原则与方法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2.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标程序的规定和评分标准,评标人员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推选出其技术、投标报价、优惠承诺和附加功能等最佳的中标候选人。

3.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二、 推荐成交原则

1.谈判内容:质量、服务、价格等。

2.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资 格 审 查 表

投标单位:

时间:

审 查 内 容

审查情况

评标小组成员签字

经销资格审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医疗器械经营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所投产品经营授权证明

产品资格审查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

评审结论

通过

未通过

注:本表内对应填写“有”或“无”,评审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本表中若有一项填写为“无”,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

评标时间:

评 审 内 容

初审情况

评标小组成员签字

是 否 低 于 成 本 价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供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申请文件的

谈判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谈判申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细 微 偏 差

评 审 结 论

通过

未通过

注:本表内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对应填写“有”或“无”;评审结论对应填写“未通过”或“通过”。若有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另行书面阐明,并由所有评委签字确认。

试 剂 投 标 清 单

投标单位:

序号

试剂名称

规格

厂家

报价(单价或ML价)

备注(是否免费定标液等)

投标单位:

最 终 报 价 承 诺 书


以下请按要求填写:

1、试剂报价(附清单及价格)。

2、售后服务承诺:

备注其它:

公司名称(签章):

法定到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