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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信息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污物、污水处理排放基本情况

日期:2016-05-16   浏览:18840次

医院建有污水处理站一个,日处理量250立方米,位于昆明市穿金路污水排放口一个;生活垃圾存放点一个、医疗垃圾暂存点一个,垃圾存放点定时清理消毒。

主要污染物:

1、            医疗废物:

与政府指定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签订处理合同,医院按规定暂时收储,由公司专车定时拉走处理,医院定期向辖区环保部门上报情况。

2、            生活垃圾

与生活垃圾清运公司签订协议,生活垃圾执行日产日清制度。

3、            生活污水、病房污水

各栋楼建有化粪池,清运车定期清运化粪池,生活污水、病房污水排入医院污水管网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4、            厨房污水

厨房污水首先进入相应的隔油池,专车定期清理隔油池拉走油污;污水排入院内污水管网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5、            实验室污水

实验室产生的污水由实验室按要求进行前处理,然后排入医院污水管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排放方式:

固体垃圾专车清运,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执行标准及排放总量

执行标准为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日排放总量不超过250立方米。

总务科

2016-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