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29 浏览:2063次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
为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妥善解决医患矛盾、医疗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通告如下: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途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人民调解。向所在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司法裁决。以上途径无法解决,可向被告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三、医疗纠纷解决的有关部门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投诉办:65619732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医务部:6562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