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9-18 浏览:5034次
第一部分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5年,位于昆明市穿金路733号,与著名的风景名胜地世博园和金殿相毗邻。属非营利性的国有专科医院,经过多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精神病三甲专科医院。医院编制床位900张,实际开放床位1160张,人员编制467人,现有职工416人,其中高级职称64名(正高16人,副高48人),中级职称148名,博士2人,硕士17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继续加强核心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医疗核心制度、医疗工作制度、医院制定的管理规范开展管理工作,加强危重病人的管理,始终严抓病历质量不放松,继续帮扶县区人民医院开设精神科门诊,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选派了两名医师到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对口帮扶,支援建设精神科病房。
二、成立了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调整制定了五版疫情防控方案。
三、将三甲复审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重点,提高思想认识,在三甲评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认真梳理评审条款,进行任务分解,层层抓落实,通过了三甲医院复核。对省卫健委专家组对我院进行的现场评审工作中发现问题,医院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科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按要求上报了整改报告。
四、按照省、市卫健委关于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制定了《关于迎接2019-2020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细化了巡查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紧紧围绕任务分工和巡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医院存在的主要不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6人,离退休人员206.00人,实有车辆编制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39.31万元,事业收入15,673.32万元,其他收入794.5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部门2020年度基本支出16,654.35万元,项目支出1,454.8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54.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4.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9.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5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部门资产总额30469.7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