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9-13 浏览:20824次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的方案
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
2018年9月1日凌晨4时许,昆明市西山区福海乡王家地新村37号出租房发生火灾,共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9.01”较大火灾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笺[2018]3号);昆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昆消防委发[2018]15号);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学校和重点单位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昆公经文保发[2018]64号)文件精神,把各项工作加以落实,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2018年10月底前,将对医院办公区,1—8幢职工宿舍区彻底清理一遍,做好隐患的登记,组织开展自行车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清理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管理,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
二、排查整治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排查范围及整治重点
1、医院1、2、3、4号楼和教学楼所辖科室部门办公区域的安全检查。
2、重点科室,要害部位安全督查检查,如库房、食堂、配电室、病案室,档案室、图书室、集体宿舍等。
3、非机动车辆停放点的整治工作,主要是职工电动自行车停放处;外来人员电动自行车停放处;1—6幢和7—8幢生活区自行车棚的治理。
4、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职工宿舍楼梯口的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9月10日至16日利用中层干部会、科务会等,宣传学习昆明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消防委、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粘贴宣传画和温馨提示,动员干部职工、住户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9月17日至9月23日由院办、保卫科、总务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医院工作区、生活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自行车棚管理和车辆停放情况,如实登记隐患,分批分期进行整改落实。
(三)隐患整治阶段。2018年9月24日至10月20日开展全面的隐患治理,治理重点是:
(1)清除堵塞疏散通道、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车辆和杂物,保持畅通。
(2)集中清理自行车棚内长期停放不使用的废旧车辆,粘贴通知限时由车主自己进行处理,超过时间没有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医院统一收缴处理。
(3)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行为,把责任落实到车辆主人(本人),有效进行管理,杜绝火灾事故。
(4)按照每30辆车配备1组(2瓶)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四)总结固化阶段。2018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止,医院各科室部门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材料(电子版)上报保卫科,10月31日前保卫科收集资料后书写医院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报告逐级上报。
五、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公安部、省、市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是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具体行动。
2、严密排查,求真务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愿则,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抓好本科室本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深刻认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动员职工群众领会治理的思路,方法步骤,主动参与治理工作。
4、加强责任落实。按照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负责本科室部门工作区域的排查整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工作,杜绝违规操作发生事故。
5、抓监督考核机制。我院将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安全检查走过场,工作推动不力的科室和个人,酌情扣处年度综合治理考评分,同时,在微信工作群中通报。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