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07 浏览:612次
2024年3月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入选云南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单位,并与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签署合作共建云南省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共同制定《云南省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实施方案》)及《合作共建云南省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合作共建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2025年3月6日-3月7日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旭带领控感办主任杨明丽、医学检验中心张少川主任、信息科主任何小勇以及医务部尹文卅等一行赴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就云南省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情况开深入交流。
交流会上,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就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教学科研能力、精神卫生质控中心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两院以深入推进云南省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目标导向,以《总体实施方案》及《合作共建实施细则》为抓手,就目前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等方面深入交流,就精神疾病专科联盟、精神卫生质控标准、12356心理热线操作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联合)培训基地等深入交换意见,共同推进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双方就《总体实施方案》及《合作共建实施细则》的进一步落实,为提升合作力度,提升合作的规范性、计划性达成一致,今后每月固定时间,定期开展医院见的合作交流。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强化宣传互动。
会后陈旭副院长代表医院看望了我院派驻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医疗技术服务的各位职工,并在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何跃飞副院长的带领下深入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山竹坡院区、泽园路院区交流学习。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