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2-28 浏览:1251次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要求,现将住院预交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精神类病种医疗费预交金
1、医保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首次住院医疗费预交金缴存3000元,住院预交金总额不超过近三年平均自付水平。
2、自费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首次住院医疗费预交金缴存5000元,住院预交金总额不超过近三年平均费用水平。
3、患者刷医保卡识别身份确认为医疗救助人群,入院不收取住院费预交金。
二、伙食预交金
若患者入住医院封闭病房接受治疗,由医院统一就餐服务的,每月伙食预交金需缴存700元。
三、预交金缴纳方式与途径
患者可使用微信通过医院“七彩心医”微信小程序进行缴纳,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缴纳,使用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到人工窗口办理。
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在办理住院手续前,提前准备好相应资金,在院期间缴纳各项预交金在办理出院时遵循多退少补原则。医院根据上一年度患者费用情况,对预交金的额度进行定期调整,标准提前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现场或电话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65619105。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