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7月05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433次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现面向全国招收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专业学员。
一、医院简介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5年,原位于昆明西郊长坡,于1989年搬迁至昆明市穿金路733号。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医院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精神疾病三级甲等专科医院,2015年批准成为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2017年成为国家级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昆明医科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昆明市博士后工作站,昆明医科大学“十四五”精神病学重点学科唯一建设单位,云南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专家委员会主任单位。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开放床位1000张,业务用房面积5万余平方米。医院有放射、心电生理、脑电生理和临床检验等科室,有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经颅磁刺激治疗、神经心理检测、血药浓度监测等专科设备能够满足精神科临床需要。医院设置有老年精神病科、精神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妇女精神病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病科、中西医结合科、酒与药物依赖治疗科、物理治疗部等二级分科,专业特色突出,整体实力强,开展神经心理测验、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技术、脑电生物反馈治疗、物质滥用筛查、儿童感觉统合训练、心理危机干预技术、经颅磁刺激治疗、神经心理测验和精神科血药浓度监测等特色技术。
近年来全院共有500余篇论文在各类医学期刊杂志上发表,其中核心期刊论文有60余篇,SCI论文20余篇,在研课题9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项目7项,云南省教育厅项目11项,昆明医科大学教研教改项目1项,昆明市卫健委卫生科研课题31项,院内立项课题40项,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2项,昆明市政府重点课题1项。医院医疗设备先进、专科设施齐全,拥有全省最大、康复设施最全、康复治疗手段最多最先进的精神康复中心,能够对住院患者开展药物治疗外的工娱治疗、体疗、森田治疗、音乐治疗和社会技能交往训练等多种康复治疗项目。
目前,“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挂靠于我院,“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云南省医院协会精神病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 “云南省精神医学基金组织”等多个学术团体及《云南精神医学》杂志编辑部均设在医院。
二、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简介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培养高层次人才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住院医师培养是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从2017年开始自主招收精神科住培生。2017-2023年,累计培训学员有78人,获得结业证学员有33人,目前在培人员45人。医院同时还承担每年度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精神科专业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基地的相关工作。2023年门诊量295658余人次,其中急诊596余人次;年出院患者8332人次,入院患者8654人次;病种齐全,几乎涵盖《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所有病种,医院规模、床位数及CMI值位居全省精神病专科医院第1,同时位列全国精神病专科医院第27名,是全省唯一一家A级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占地1860平米,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化、硬件设施持续改进升级,临床技能中心物理治疗部已成为我省神经调控教学领域标杆。
(临床技能中心、多媒体教室、会议室)
(OSCE考站、师资墙、PBL教室、综合高端模拟人)
(临床技能中心培训设备)
(开展教学活动)
(学员生活保障)
三、招收计划
1.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和要求进行系统培训,结业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培训方式
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以精神科专业为主在相关临床学科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的轮转培训,要求在规培期间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获得医师任职资格;完成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核。
3.轮转培训目标
第一,主要以临床工作能力的培养为主。掌握内科的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为以后精神科专业打下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掌握心血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高血压、冠心病、各种心律紊乱、心电图诊断等。掌握神经内科的基础理论、神经系统检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技术,如急性脑血管病、癫痫、阅读头颅CT片,腰椎穿刺等。掌握各种急、危重病的诊断及抢救技术,特别是心肺脑复苏的基本技术、急性感染的抗生素应用、急性药物中毒的抢救技术等。掌握常见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疾病的诊疗技术。其中应掌握肺性脑病、肝性脑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等的诊疗技术。在急诊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及消化内科(或内分泌科)病房工作期间每名住院医师日管理床位≥3张,管理病人≥47例,管理急诊病人≥70例。
第二,掌握部分主要心理测查和症状评定量表的检查技术(如韦氏智力测查、MMPI和各种抑郁量表、焦虑量表、PANSS量表、简明精神评定量表、药物副作用量表以及临床常用其他量表)。
第三,掌握精神病学的基础理论(总论、各论),基本技能,基本思维方式(熟练掌握精神疾病症状学知识,接诊、病史采集、精神检查、体格检查、书写病历、病程记录、观察病情、管理病人、治疗处理等)。
第四,掌握各种主要的治疗方法、操作技术(精神药物治疗、一般心理治疗、森田治疗、电针治疗、电休克治疗、工娱治疗、腰椎穿刺、各项无菌操作、ECG检查等)。
第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掌握精神科二级学科的相关知识,在精神科各病房工作期间,管床≥4张,管理病人≥25例,轮转期间收治主要病种应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不少于5例,精神分裂症及妄想性障碍不少于35例,心境障碍不少于15例,神经症性障碍不少于10例,物质依赖不少于2例,应激相关障碍不少于1例,其他病例不少于5例。
第六,按规定完成大病历及病程录书写,在各科室每月手写病历不少于1份,病历评分要求达到80分以上,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医疗指标。
第七,除按照规定计划轮转外,完成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小讲课、教学门诊、课程思政公共理论课等精神科专业特色活动,每项活动要求严格考勤,并按时登记。每人每年要求参加院级学术活动不少于10次。协助带教医师参加指导实习、见习等教学工作,并在责任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科研项目的申报、论文撰写。
3.招生对象
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或具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单位人。
(1)自主培训学员:指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培训期间,我院与自主培训学员根据培训年限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单位委培学员:指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培训期间,我院与送培单位、培训学员签订三方委托培训协议,培训结业后回送培单位工作。
(3)学位衔接学员:昆明医科大学招收的2024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占用招收计划名额)。
4.培训时间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本科和学术学位硕、博士应届毕业生一律培训 3 年。
5.招收名额
我院202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1个精神科专业,专业代码:0500。招录计划:20人次。
按省文件精神,培训基地应以招收社会人为主、以招收应届本科 毕业生为重点,向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招收计划优先满足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县的培训需求,对来自贫困县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
6.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具备培训专业的身体健康条件。具体为:
(1)应届毕业生条件:
①学历要求: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医学学士学位及以上),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②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良好健康状况。
(2)往届毕业生条件:
①学历、专业及身体条件同应届毕业生;
②其他要求:毕业1年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毕业2年及以上者,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3)有外语水平证明的同等条件下预先考虑录取。
(4)单位委培生:除符合应届、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外,另需由送培单位与我院签署委托培训协议,并出具同意送培证明。
四、招录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7月3日-7月22日22:00期间,申请培训人员(含专硕研究生)可登录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网,点击首页“考试报名入口”,点击“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系统”相应入口进入报名系统登录页面,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审核时间
7月23日-24日8:00 -17:30,基地完成报名人员现场确认和网上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材料:填报第一志愿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培训基地的报名学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3号云南省精神病医院4号楼2楼科教部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①网报后报名表(网报后打印),一式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单位委培学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由送培单位出具的委托培养函一份(原件)。
4.考试录取程序
(1)招录考核包括院内笔试、面试、院内调剂、体检、录取名单公示,完成时间为7月26日-8月8日,笔试、面试时间:7月26日;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四号楼二楼科教部,如工作调整安排,考试时间有变化将另行通知,现场审核时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笔试(临床医学综合知识,以精神科基础为主,兼顾其他相关专业)。
(3)体检:被录取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医院公布录取名单。
(4)调剂招收:根据省毕教办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结合医院实际进行调剂招收。
(5)录取: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录取。于8月15日18:00前完成招收人员的网上确认录取操作。8月31日前,组织完成新招收人员(含专硕研究生)现场报到和入院教育,9月1日正式进入轮转。
五、培训管理和质量保障措施
医院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切实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
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云南省卫健委、医院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统一培训过程和质量管理,制定《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云精办[2024]23号)、《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待遇管理办法》(云精办 [2024]24号),完善规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
医院卫生技术专业人员488人,有正高33人,副高75人,中级职称187人。博士2人,硕士52人,昆明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9人,兼职教授15人,副教授30人,讲师40人。云南省医学后备人才培养对象1人,市级学术技术后备人选1人,市级“百工程”知名专家6人,春城拔尖人才1人,春城名医2人,“市突”2人,“千工程”学科带头人9人、后备人选41人,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精神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老年精神病科和精神康复科),市级内设研究中心1个、技术中心15个,医院2022年获批开展云南省精神疾病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其中含昭通、临沧、保山3个分中心),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有11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获得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官证,有39名主治医师及以上获得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师资格证,28名主治医师获得院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室资格证,医院师资条件优越。
医院根据精神科二级分科下设有30个科室,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精神科专业基地细则要求,规培学员轮转36个月,前6个月在协同基地轮转,按照分层递进的培训理念,第一阶段,注重综合基础能力培训;第二阶段,注重专业基础能力培训;第三阶段,注重专业强化培训。
六、培训期间薪酬待遇
制定《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待遇方案》(云精党发[2024]24号),按照目前标准执行发放:
1.本单位学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改革性补贴)+五险一金+绩效(1000元/月)+国补(1800元/月)+省补(833元/月);经测算目前本单位学员第一年实发约6640.77元/月,第二年实发约7089.97元/月,第三年实发约7117.67元/月。
2.社会学员:基本工资(等同我院合同制人员水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改革性补贴)+五险一金+绩效(1000元/月)+国补(1800元/月)+省补(833元/月);社会人第一年实发约6774.44元/月,第二年实发约6774.44元/月, 第三年实发约7131.22元/月。
3.外单位委培学员:基本工资(派出单位发放)+五险一金(派出单位购买)+生活补助(1000元/月)+国补(1800元/月)+省补(833元/月);具体实发数额因各委培单位政策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别。
4.专硕衔接学员:生活补助(1000元/月)。
5. 通过执医考试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绩效加300/月,年度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排名靠前者绩效加500/月。
6.所有培训学员免费提供住宿,与医院职工同等就餐待遇。
7.对在技能大赛、评优、评先等比赛、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学员,医院给予相应奖励性绩效。
七、其他要求
(1)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规定,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退出、终止培训者(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助理医生培训),除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还需按以上已享受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一并缴入省级国库。
(2)请报考人员确认所报志愿,并且既往无退出或终止培训等记录,并随时关注我院发布的消息和公告,服从招录工作安排。招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3)如遇国家或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住培学员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八、联系方式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科教部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619135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3号云南省精神病医院4号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