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12月19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6273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确保医院安全。
一、增强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冬春季节草木枯萎,气温温差大,人们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量剧增,消防安全隐患明显真多,防控难度大,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各科室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禁形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医院保卫科主要督查和检查重点科室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各科室部门认真检查本科室使用的电器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麻精药品等物品安全情况,禁止违章操作及使用大功力电气设备取暖,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行为。安全工作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的有力配合,体现领导重视,科室部门负责人常抓安全工作,不能放松不报侥幸心理,这样,才能保证安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昆明市安全委员会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于2017年11月29日下午组织我院干部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实战灭火演练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如何使用灭火器材等消防常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消防安全,人人参与消防工作,有效保障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责追责”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有检查记录。
五、工作要求及温馨提示。冬季是火灾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此,医院安全委员会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在使用家用电器时,请注意安全,不要违章超负荷用电,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放在楼梯间和房屋内充电。
2、燃气使用要求,睡觉前或者外出时对燃气具进行检查,防止泄漏。如果长期外出的必须关闭总阀开关。
3、请不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能乱仍烟头,离开时务必将烟头熄灭。
4、从房屋内离开时,务必关闭电源开关,特别是节假日。注意检查空调、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等。
5、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封堵防火门及楼梯,以免妨碍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6、如进行房屋装修时,装修现场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不得擅自改动或破坏消防设施设备。
7、请熟悉楼内的消防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如遇到紧急情况,切忽惊慌,须听从指挥,有序从楼梯进行疏散。及时拨打119报警或者通知保卫部门。
请全体干部职工、患者及家属和我们一起,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营造美好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