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7月28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7076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药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要求,我院自7月29日零时起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中药饮片除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深化医改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和具体要求,我院积极响应,多部门联动、多措并举、营造宣传氛围、进行价格公示、做好对群众的咨询引导解释,确保7月29日零时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详细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