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5月05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30176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5〕16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作为试点医院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6年4月29日,由阮冶院长主持召开主要职能科室负责人专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要求各有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综合推进,认真落实取消药品加成相关工作,加强医疗收费规范,坚决遏制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诊疗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施治,积极稳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院办 供稿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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