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0742次
此公告转自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km.gov.cn)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二、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85年11月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招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5日后出生);招聘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0年11月5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统称《岗位计划表》)。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6)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各招聘单位涉及辞职、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计算的,均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参加招聘人员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s://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至11月11 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用户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同意”--选择招聘单位及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240×32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资格初审--打印《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络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提交后审核不通过的可撤销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缴费后不能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4.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 月5日上午9:00至2021年 11月12日上午12: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1 月5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00。
缴费标准: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文件《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1〕258号),笔试考试收费为50元/科次。此次笔试为两个科目,笔试考试费用共计100元/人。
6.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开展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免笔试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方能开考,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
(3)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须对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在笔试后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交与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同时根据招聘单位的需要提供相应材料,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科目: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共两个科目,两个科目连续开考。科目一为专业知识,科目二为卫生健康综合知识,每个科目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60分钟。科目一(专业知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科目二(卫生健康综合知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1月19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请考生于2021年11 月16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18日下午17:00期间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s://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笔试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3.笔试注意事项
(1)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3)请参加考试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佩戴口罩,携带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并主动配合考场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或1:2(各招聘单位具体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没有笔试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招聘岗位计划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方能开考,详见《岗位计划表》。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 月8日至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详见《岗位计划表》。
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现场审核材料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材料,例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以及网上打印的《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参加笔试后,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员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安排。
3.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各岗位面试方式及面试内容等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综合成绩=专业知识(科目一)成绩×35%+卫生健康综合知识(科目二)成绩×15%+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同时在招聘单位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
(七)考察、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各招聘单位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参加笔试人员与监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岗位计划表》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主要信息发布及公示网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s://www.kmwsrc.com.cn)。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71-6396615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附件:2021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