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04 浏览:17088次
当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建设战略调整时期,也是人们的经济和政治利益不断调整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难以在短期内得以严密规范,因此腐败现象高发。其中,采取行贿手段以实现自身利益,成为某些人惯用手段,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对行贿心理加以分析,正确判断行贿者的动机目的,对于增强鉴别力和自我约束力很有裨益。
行贿心理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避祸心理
这种心理集中体现在那些暴敛不义之财的人身上。投资铺路、花钱买好、赃款分流是手段,找准靠山、罪责分担、为己免灾是目的,即使一旦败露,也会有人暗中为自己说情和开脱。这就是行贿人为什么选择能管自己的上级领导、能查自己的职能部门、能保自己的仗义哥们的主要原因。行贿人平时一般具有怕失宠、怕调查、怕追究的恐惧心态,为此潜心研究行贿之道,力求最佳效果,行贿对其而言是本能的自我保护措施。
(二)趋利心理
相对避祸心理,企盼进一步的回报则是趋利心理之特征。为此精心选择目标
,打通运作关节,建立互利关系,以期在经济活动中得到关照,在政治仕途中得到提携,在利害关系方面得到惠顾。有的行贿人将此类活动一一记账,平时不露声色坐等回报,遇事有恃无恐恫吓外人,让人以为他后台多硬、关系多铁。还有的行贿人在达不到自己目的之时心理失衡,反过来资料翔实、证据确凿地举报受贿人。有的贪欲者以为个人有本事、有人缘、有能耐,这只是自我感觉,实则行贿人盯住的只是权力者手中的权力,并非其它。
(三)共享心理
想当初,我扩大经营你批项目,我谋划投机你给信息,我索取暴利你给政策,反正我有今日你功不可没。所以拿出一些钱以回扣、手续费、高参补助等名义答谢相助之人,润滑各个环节。因为这种行贿是在事成之后,使受贿者觉得自己对别人确助一臂之力而乐于接纳,以致彼此心照不宣长期合作,大家相安无事。
(四)回报心理
以往关照、帮助、提携过自己,今非昔比了,有来不往非礼也,滴水之恩当
涌泉相报。长期在重点岗位工作的一些握有各种权力的人容易成为被物色的目标,这种情况下也容易使人放弃道德标准和自律意识,敲门者自愿,接纳者坦然。东窗事发的某些官员,大宗来源不明的财富,有些就来自这种所谓“重义气”的行为,故持回报心理的“善良人“亦能让一些人身陷囹圄。
(五)从众心理
有人并非愿意行贿,只是不得不如此,属于那种被动型的行贿者。那些人那
边埋怨世风日下,这边又认为脑筋太死必吃亏,没有投入难办事,于是主动步入行贿者之列,还要经常交流经验,互通信息。从众心理导致更多的社会成员认为目前社会不花钱难办事,肯花钱才成事,花大钱才能办大事,导致行贿、受贿的社会恶习不断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