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心新闻>>正文中心新闻

心理健康 社会和谐——《精神卫生法》施行四周年省精志愿者在行动

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8388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法》的宣传和普及,响应昆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201755日,在昆明市卫计委领导下,以“心理健康社会和谐”为宣传主题,医院组织70名志愿者分为六个组在昆明市六城区(包括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晋宁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会场由阮冶带队,晋宁区分会场由覃东明带队,盘龙区分会场由蒋陆友带队,西山区分会场由高长青带队,呈贡区分会场由陈志祥,官渡区分会场由刘晓英带队,此次活动圆满完成。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资料9500余份,开展专家一对一59人次。在活动中,咨询和就诊的群众络绎不绝,医疗专家和工作人员认真地为市民讲解精神卫生知识。

院长阮冶在活动开幕式上致辞

副院长高长青接受媒体采访

  此次活动,一方面加强了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对国家政策的了解。另一方面对广大市民进行了精神卫生知识的宣教,有效的消除了部分市民对精神疾病的恐惧与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心理。通过宣传,号召整个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增加关注和关爱,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一份力量。

党委书记覃东明带队在晋宁区郑和文化广场开展活动

院长阮冶带队在五华区篆塘廉政法制公园开展活动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刘晓英带队在官渡区六甲卫生服务站开展活动

副院长陈志祥带队在呈贡区文化广场开展活动

副院长蒋陆友带队在盘龙区同德广场开展活动

总会计师袁卉带队在西山区永昌社区广场开展活动

中心首页 中心简介 新闻中心 名医荟萃 心理热点 心理热线 培训宣传 干预研究 资料下载 互动交流 联系我们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