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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须知

日期:2021年01月14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9180次

    心理有问题去看心理医生,如同躯体有病到医院看大夫。但由于人们对心理咨询的一般知识了解不多,以至把看躯体疾病的习惯用于看心理医生,影响了咨询效果,所以去咨询,略知些咨询常识最好。心理治疗是以合约式的特殊的人际合作关系进行的。您诚实合作的态度及了解自己、改变自己的强烈意愿,对于咨询效果的好坏,扮演了非常重要的因素。

 

    预约——

      咨询前请事先预约咨询时间,可以避免您的时间浪费。拨打预约电话08715011111,工作人员会先在电话里与您进行做一个简单的交流,以确定您的问题是否属于心理咨询的范围。交流之后确定属于心理咨询的范围,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情况向您介绍适合的咨询师,或者根据您的要求安排您指定的咨询师,协调双方的时间确定咨询时间。如果不是我们的咨询服务范围,我们也会负责任地给予您合适的建议。

 

    准备——

      首次会谈没有特殊要求,并不要求做特别的准备,尽可能真实客观就可以了。心理咨询要求来访者在会谈中,尽可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您可以做必要的隐瞒,比如,您可以使用化名、您可以隐瞒其他当事人的名字、您可以隐瞒自己的工作单位,咨询师会尊重您的隐私权。只是尽量不要做其他的修改,比如,修改事情的真实经过、修改问题的客观性、修改自己与其他当事人的真实感受,等等,否则可能会妨碍咨询师对您的问题做出判断,直接影响到您的咨询效果。

赴约——

      在咨询时间确定后,请您准时赴约。准时赴约,不仅是对咨询师尊重的表现,也是您认真对待自己及自己的问题的标志。另外,因为心理咨询是以"租用时间"的方式提供服务的,即使您迟到,咨询师也将要求您按照预约的时间付费,您的迟到将给您带来诸多损失。当然,也不必到得太早,即使您提前到达,咨询也仍将在约定的时间开始。通常在约定的时间之前5分钟左右到达比较合适。

    了解——

       首次会谈,咨询师通常会先做一个结构化的工作,讲清楚保密原则及心理咨询的局限性,要对心理咨询的性质、工作方式以及咨询的流程等有关事宜向来访者做一个介绍,让来访者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个比较清楚的了解。

 

   评估——

     首次会谈,是心理咨询的初步评估阶段,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 初步的诊断,需要判断是否有重症精神障碍,比如,精神分裂症、严重的神经症等,这种情况应该寻求药物治疗,通常不是心理咨询工作的范围;

     2. 确定来访者希望解决的问题的焦点和框架;

     3. 确定来访者"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如果适合接受心理咨询,采用什么方式的心理咨询比较合适;

    判断——

      在初步评估结束之后,咨询师将对您的问题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诊断、严重性的初步评估、咨询的大致效果等。 然后,咨询师将同您一起协商以下一些具体问题:

      1. 您是否打算接受心理咨询?

      2. 采用何种形式的心理咨询?

      3. 咨询的频度是怎样的?

      4. 什么时间进行咨询?

      5. 关于失约、迟到、意外、请假等情况的处理。

    协议——

       通过上述的评估、判断与协商,就形成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的一个咨询协议,这种协议通常是口头形式。一旦协议形成,将要求咨询师和来访者共同认真遵守,意味着咨询师将陪同来访者一起走过来访者对于自我探索、自我发现、自我成长、自我超越的心理历程。

       在咨询协议生效后,您仍有权利在任何时刻终止咨询,您也可以将预约而尚未会谈的时间转移给您指定的任何人。同时如果咨询师认为咨询过程超出他的范围,也会负责任的告知您,与您协商中止咨询、转介给其他更适合您的咨询师。我们要在此慎重提醒您,咨询过程中情绪有时会起伏剧烈,或短暂性的症状反复,所以最好不要貿然做任何重大决定,如有重大决定最好和咨询师详细探讨后再进行。

    注意——

      由于心理治疗是一个以来访者为主的一个自我发现、自我更新的过程,需要来访者自己具有比较强的求助动力、并愿意为此做出持续的努力。因此,请家长或朋友在来访者知晓来访意图、征得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陪伴来访者前来就诊。请勿使用欺骗、隐瞒等方式迫使来访者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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