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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前征兆及线索

日期:2016年09月09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7063次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大约有100万人死于自杀。为预防自杀和降低自杀率,自2003年开始,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把每年910日确定为世界预防自杀日,以帮助公众了解诱发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增强人们对不良生活事件的应对能力,预防自杀行为。

自杀行为的发生并非完全是突然的和不可预测的,大多数自杀行为的发生存在一定的预兆,可以通过对有关因素的分析和评估,提高对自杀行为的预测和防范。自杀危险性评估的基本线索有:

1.通过各种途径流露出消极、悲观的情绪,表达过自杀意愿者。自杀者在自杀前曾流露出相当多的征象,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表达过自杀的意愿,如反复向亲友、同事或医务人员打听或谈论过自杀方法,在个人日记等作品中频繁谈及自杀等。另外不愿与别人讨论自杀问题,有意掩盖自杀意愿亦是一个重要的危险信号。

2.近期遭受了难以弥补的严重丧失性事件。“丧失性事件”常是自杀的诱发性事件,在事件发生的早期,容易自杀,在经过危机干预后自杀的危险性虽然有所下降,但绝望的意愿仍可能使他们采取自杀行动。等到他们“习惯”以后,危险性会逐步减少。

3.近期内有过自伤或自杀未遂行动,其再发自杀行为的可能性非常大。既往行为是将来行为的最佳预测因子。当患者采取自杀并没有真正解决其问题后,再次自杀的危险性将会大大增加。此外,在自杀行为多次重复后,周围人常会认为患者其实并不想死而放松警惕,此时自杀的成功率将大大增加。

4.发生人格改变者,如易怒、悲观主义、抑郁和冷漠,内向、孤僻的行为,不与家人和朋友交往者;出现自我憎恨、负疚感、无价值感和羞愧感,感到孤独、无助和无望者;突然整理个人事物或写个人意愿;有自杀家族史者等。自杀企图,既可以对自杀危险性进行评估,也可以使他们体会到关爱、支持和理解,降低自杀风险。

5.慢性难治性躯体疾病患者突然不愿接受医疗干预,或突然出现“反常性”情绪好转,与亲友交待家庭今后的安排和打算时。

6.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酒精、药物依赖患者是公认的自杀高危人群。有自责自罪、被害、虚无妄想,或有命令性幻听、强制性思维,焦虑或惊恐者等症状者。有抑郁情绪的患者,如出现情绪的突然“好转”,应警惕自杀的可能。有人对抑郁症患者进行追踪调查时发现,出院6 个月36 个患者中有42%自杀,出院1 年中有58%,2 年中有70%。因此,抑郁症的自杀并不一定只出现在疾病的高峰期,在疾病的缓解期同样有较高的自杀风险。

(部分内容摘自好大夫在线,罗城医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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