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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不稳定精神病患者 住院治疗费用报销90%

日期:2015年11月10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9777次

云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近日经省政府同意下发。其中称,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5.8万余人,各类医保机构要切实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急性期、病情不稳定患者住院治疗费用90%报销,以及病情稳定患者基本药物维持治疗每人每年2000元的政策。到2020年,要建立省、州市、县三级精神卫生机构,有条件的州市要力争建设1个民政部门举办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全省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要达到每10万人口2.8名,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规划称,目前,全省仅有56个精神卫生机构、1.1万张床位,尚有2个州、104个县市区无精神卫生机构,县级以下无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全省没有一所独立的强制收治病人的康复医院,没有一个独立的社区康复机构,对精神障碍患者难以做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

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要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倾向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复机构。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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